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

[趣聞] 92老婦買酒 無法證明滿18被拒

英國老太太黛安泰勒(Diane Taylor)日前商店買酒時,因為沒有出示證件被拒,理由是「無法證明年滿18歲」。
黛安已是當曾祖母的人了 (見右圖,取自網路) ,她為兒子買酒,店員要求出示身分證明,老太太先是愣住,「如果我認為店員是恭維我看起來年輕,會不會有點蠢?」但後來意識到店員可不是開玩笑的,堅持要她秀出證件。
黛安找了找,拿出公車票、捐血卡,但都不能證明她的年齡。黛安向店員解釋,自己已經92歲了啦,沒想到這位女店員卻說,這可說不準哦,「很多人也說我看起來跟實際年齡不同。」
老太太只好找店經理溝通,經理表示歉意,不過表明店員沒有錯,依規定沒看不到身分證明就不能賣酒。最後黛安在隔壁一家店買到威士忌。她向媒體抱怨,這種出示證件買酒的規定,應該是針對年輕人,這種做法她很認同,但執行到這麼死板,也太荒謬了吧。


(資料來源:ETtod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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